在海基會的檔案裡、若你想去娶東南亞或台灣、一旦被大陸新娘、說不定她們就能跨海告你重婚罪。 通常約三十天左右。 大陸新娘結婚時等公證書寄達後,請帶著台灣公證處給你的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證明公證書(各二份)、臺胞證、台灣的身分證、護照及未婚妻的身分證、戶口名簿等證件到未婚妻戶籍所在的省市民政廳的涉外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填寫大陸新娘團聚申請資料表與保證書等及準備文件向居住地移民署服務站送件6. 接受面談(移民署服務站送件後約20-70天不同縣市等候面談時間不同 大陸新娘面談通過後7-14天若沒有問題可以獲的在台的入境證明。